1923年土耳其共和国成立后,1926年开始实施新的民法,该法令废除了一夫多妻制,规定男女平等享有宗教、结婚、离婚和儿童监护权等权利。婚姻从提亲开始在大城市,受现代文化的影响,婚俗发生了很大变化,整个婚姻过程已经简化,少了许多繁文缛节。

但在中小城市特别是农村,传统习俗仍较盛行。首先,想求婚的男方家庭从亲朋好友中挑选几个妇女做媒人去女方家拜访提亲,具体时间不通知女方家。为的是看看姑娘干家务是否麻利。当然女方在姑娘到了当婚的年纪,也随时做好提亲队伍到来的准备。第一次相亲时一般不正式提亲,但实际上双方都心中有数,只是心照不宣而已。如果第一次未遭拒绝,第二次再去大体上就可决定这门亲事。一旦女方的人说“如果这是真主的旨意,那我们也没什么说的”,这就意味着同意这门亲事。相亲也就到此结束。如果女方不愿结亲,为防止男方再来,常常会托人捎话给男方,说“我们某日会给答复”,这意味着以后的答复将是否定的。
在相亲的过程中,男方的女宾常常会利用机会对姑娘进行当面考察,因此,姑娘亮相时要十分小心,注意在递咖啡时不出现泼洒,走路姿势要端庄典雅。男方的人还会把特地带来的婴孩塞入她手中,并谎称孩子要吃鸡蛋,以观察她是否会带孩子,做事是否有条不紊。“新娘浴”和双方家长的婚前考察在土耳其农村,举行正式婚礼之前,还有些传统的习俗。首先是举行婚礼的前几天,男方的母亲要邀请新娘去浴室洗澡,称之为“新娘浴”,双方还有多名女眷陪同,女方包括新娘的母亲、姐妹、嫂子和最亲密的女友。浴后小憩时吃时鲜水果,来去乘马车。新娘浴的费用都由男方母亲支付。出浴室后到女方家中小坐,女方要招待众人喝加柠檬的红茶。
在锡瓦斯地区,这被称之为“开脚澡”。新郎也洗澡,但没有那么讲究,由结了婚的男傧相在结婚前几天带他去浴室洗澡即可,来去可步行。另外,订婚几天后男方的母亲带一帮女眷,包括女方家的亲戚,当地头面人物、女方的朋友等,约15?20人去女方家中拜访。她们要随身带一些小礼品,如化妆品、钱包、手织毛袜、拖鞋等。一般在女方家中从早到晚待一天,吃喝由女方招待,这称之为“查访”,主要目的是观察女方家庭情况以及姑娘本人的行为举止。
过一些时候女方也要以同样方式到男方家中拜访,送的礼品有无领衬衫、钱袋、袜子、床单、内衣等。在婚礼前一周,男方要把结婚时新娘穿的新衣、新鞋和镜子,男方买给女方父亲、兄弟和亲戚的衣料以及一笔钱放在一只安着大铜锁、三面装有镜子的手工衣箱里送到女方家中。女方的母亲接到箱子后要选一间房把所有的东西挂起来展览。结婚的前一天,女方把东西放回箱中,再加些女方送的礼,一起送回男方家中。婚礼前夕的“风仙花之夜”婚礼前一天晚上,新娘与其女性亲朋好友和伴娘,聚在新娘家,这一晚叫“凤仙花(亦称指甲花)之夜”。

传统习俗仍在继续
即由一位双亲健在且并未离异过的妇女用新郎家拿来的指甲花捣碎后放入银器皿中替新娘涂在手和脚心,然后戴上头巾,并在头上撒红花瓣。上完指甲花后,那位妇女随即离开。姑娘们手持蜡烛簇拥着新娘,一面翩翩起舞,一面唱着民歌。接着新娘家要拿来花生、榛子、葡萄干等干果招待客人。新娘要把涂在手心上的凤仙花汁涂在家中的墙上,以给母亲留个纪念。再经一番歌舞后客人们便纷纷离去。这时让新娘坐在中间,新娘的母亲、兄弟、姐妹、其他亲戚开始哭诉离别之情。有些地方在给新娘上完凤仙花汁后要由一位女弹唱艺人演唱,这时新娘必须放声大哭,以表示对娘家恋恋不舍。哭一阵其他人会过来劝慰新娘停止哭泣。接着人们就根据某人的倡议,跳起欢乐的舞蹈,一直至深夜兴尽为止。有些地区也有为新郎上凤仙花的习俗,这种仪式在新郎家中举行。
土耳其的传统婚礼是如何举行的在土耳其,男女青年结婚时要举行隆重的婚礼,在城市里婚礼已趋于欧化。人们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把婚礼安排在大饭店或市政府办的婚礼厅举行,新娘穿白色或粉红色的婚纱,新郎穿黑色西服。但在广大农村地区婚礼基本上仍按传统方式进行。
举行婚礼前女方要准备好嫁妆,男方制办齐婚后所用物品。婚礼一般在周二至周四间,或是周五开始,周末结束,婚礼所有费用均由男方承担。进入洞房后,新郎新娘要互相轻踩对方的脚,但双方要设法不让对方踩着自己。然后新郎便可揭开新娘的盖头,同时把事先准备好的手镯或戒指、耳环之类的“见面礼”送给新娘,并亲自给她戴上。
随后伴娘(称为嫂子)同新郎拉家常,新娘则去给新郎煮上咖啡端来,以开始互相熟悉。等到新郎新娘熟悉之后,嫂子便立即退出新房,留下新人共度洞房花烛之夜。这样婚礼的一天便告结束。
如何为孩子取名
土耳其人的名字都有含义。有的是根据出生的时间,如“巴伊拉姆”(节日)、“夏发克”(黎明)、“巴哈尔”(春天)、“拉马占”(守斋节);正值下雨就叫“亚姆尔”,打雷时叫“尤尔德勒姆”;表示不再要孩子了,就叫“耶特尔”或“宋古尔”。取好名字后,由阿訇或是家长把孩子托起,面朝麦加,对着左耳念古兰经,对着右耳连叫三声孩子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