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公园与保护区的不同?
公园是保护的延伸,是价值阐释的平台。文化公园的独特之处,在于有效提升公共文化资源的社会化应用水平。
国家文化公园常常建立在巨型文化遗产、大遗址的广阔空间内。以大运河为例,其南北跨越了10个纬度,全线涉及8个省市。如今,大运河文化的影响力已经延伸到沿岸最基层的村镇。局部与整体之间,保护与体验之间,需要“骨骼”与框架。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指出:“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就是要整合具有突出意义、重要影响、重大主题的文物和文化资源,实施公园化管理运营,实现保护传承利用、文化教育、公共服务、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科学研究功能,形成具有特定开放空间的公共文化载体,集中打造中华文化重要标志。”
这意味着,国家文化公园应具有开放、共享的格局;社会公众可以进行真实、完整的价值体验。
以申遗为起点,大运河文化遗产开始形成了自己的品牌特征:具有鲜明的公共资源特点,带有开放的热情、磅礴的气度并提供广阔的文化地理环境。这就促使各地的规划者,不仅要阐释好自己局部的文化要素,还要“瞻前顾后”形成串联统一的文化氛围;既要建设好“点”,更要有意识地规划好“线”——国家文化公园中的体验,意味着长时间、长距离的反复“丈量”。“丈量”非常可贵,展现着文字难以比拟的可信力量。对沿线各地的每个运河文化公园来说,不能只想赢在“点”上,否则就有可能输在“线”下。
具体来说,如果把国家文化公园视为一个宏大的世遗文化传播平台,要达到有效的传播效果,应包含两个基础性阐释要素:“博物馆”方法和“遗产小道”方法。前者以“点”的形式阐释价值;后者通过串联,保持文化遗产空间的整体与统一。